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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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两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对建设用地是否能够安全利用及后续建设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了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两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评审,评审工作对建设用地是否能够安全利用及后续建设用地是否开展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至关重要,本文对评审过程中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
文章来源:《土壤学报》 网址: http://www.trxbzz.cn/qikandaodu/2021/0115/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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